返回顶部

古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建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双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8-03-06      浏览次数:        来源: 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字号:[ ]

各市属工贸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太原市安委办关于建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双报告”制度的通知》及《古交市安委办关于建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双报告”制度的通知》(古安办字﹝2017﹞113号)文件要求,现将《经信系统关于建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双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古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228

主办单位: 山西省古交市人民政府  网站维护: 古交市政府信息中心  网站地图
备案号:晋ICP备12000920号-1 晋公网安备 14018102000103号
技术支持: 泰得科技 访问量:
古交市政府网站标识码:14018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