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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交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3-09      浏览次数:        来源: 超级管理员       字号:[ ]


——2018年3月8日在古交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古交市人民法院院长  刘三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二○一七年工作回顾  

  

2017年,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三转一提升”、“三大一统筹”、“三型一增强”的总体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实现全面新突破,显著新提升。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服务全市中心工作  

一年来,市法院面对审判执行任务越来越繁重的形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服务保障古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2017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107件,审(执)结案件2014件,结案率为95.59%,一线法官人均办案量162件,民事法官个人办案量最多的达到230件。案件的审执结率、诉讼案件结案率、执行案件执结率在十个基层法院总排名中分别位列第三、第四和第二,进入太原市法院系统先进行列。                                                                                                 依法惩治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始终保持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19件,审结115件,审结率为96.63%,判处罪犯140名。依法审结强奸、毒品、盗窃、交通肇事、故意伤害、危险驾驶等案件96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审结诈骗、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案件15件,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惩腐败犯罪,切实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犯罪的惩治力度,审结贪污、贿赂和渎职案件4件。坚持宽严相济,依法对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的罪犯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对判处缓刑等非监禁刑的犯罪人员辅以社区矫正,刑罚的教育、感化、挽救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510件,审结1455件,审结率为96.35%。积极发挥民商事审判对社会关系的调节作用,共审结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建设工程合同等民事案件1305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准确把握党和政府关于农村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依法审理农业承包、宅基地使用、土地征用、农民工工资等纠纷案件150件,依法制裁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审结的案件中,调解撤诉处理各类案件601件,调撤率为41.32%。

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信任感。  努力化解行政争议,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共受理各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件,执结6件,执结率为100%。

大力开展执行攻坚,最大程度地兑现胜诉当事人在生效裁判中的权利。  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72件,执结438件,执结率为92.80%,执行到位款物合计1.019亿元,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69.14%。一年来,将执行工作重点放在提升实际执结率、实际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等实质性指标上,为此,大力运用执行威慑机制,以执行措施、强制措施为抓手,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共采取拘留措施28人。为加大执行力度,我院与古交市公安局、古交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发文《关于开展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通力协作,建立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形成了打击拒执罪的强大合力,提高了执行质效。全年共移送6件涉嫌拒执罪案件,其中判决2件,公安调处2件,另外2人慑于法律惩戒威力,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认真实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在执行信息网上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02人次。认真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努力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二、坚持司法为民,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一年来,市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改进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努力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改善司法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提升诉讼服务水平。  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当场立案率超过90%。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的便捷诉讼服务,方便了群众诉讼。落实首问负责、文明接待、一次性告知等机制,开通涉军案件立案“绿色通道”,强化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大力实施司法救助,全年为53名经济困难当事人提供了帮助,缓、减、免交诉讼费47.43万元。

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机制。  构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2017年,我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全面推进民商事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的意见》。在古交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与各乡镇、街办司法所建立了调解员名册,为诉调对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我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诉调对接平台,使诉调对接工作走上了正常的轨道。诉前调解案件80件,当场履行76件,司法确认4件。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  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审判流程公开、庭审直播公开,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全年裁判文书上网2127件,文书上网率105.6%,庭审直播54场,电子卷宗自动生成率达到96.82%,不断丰富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渠道,倒逼法官提高办案质量。

三、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年来,市法院全面落实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重大基础性改革,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院遴选员额法官18名,选任法官助理6名,聘用书记员14名,组建审判团队8个。相继配套出台了《古交市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古交市人民法院院、庭长办案制度》、《古交市人民法院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办法》等制度,院庭长到一线办案,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落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在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法官人数减少的情况下,圆满完成了案件的审执结任务,显现出司法改革的积极效果。法官职务套改、等级评定、工资改革、书记员转录等配套改革全部完成,人员分类管理全部落实。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夯实司法公信的基石  

一年来,市法院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个关键,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审判管理,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本,着力加强全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党性修养,铸就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扎实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维护核心、见诸行动”和“担复兴大任,做时代新人”等主题教育活动,全面加强“三基”建设,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树牢规矩意识,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成果,司法作风明显好转。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在抓好全院干警政治素质建设的基础上,着力强化干警的司法能力建设。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岗位技能和知识更新培训为重点,组织各类培训35人次,全方位提升干警能力。大力开展庭审观摩、审判研讨、案例分析等活动,运用以老带新、审判实务研讨等方式开展在岗培训,有效提升法官驾驭庭审、运用法律、化解矛盾纠纷、做群众工作、信息化运用等“五个能力”,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实际办案能力不断增强。

加强廉洁司法建设。  强化警示教育,强化案件查处,强化责任追究,狠抓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预干扰案件等铁规禁令落实。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接触交往行为,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重构,促进法官规范廉洁行使审判权,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廉洁。

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  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建成数字法庭5个,实现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开通了法律文书直报系统和庭审公开网。大力开展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应用,推进审判执行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要素公开,实现了审判执行应用系统全面覆盖核心业务流程,对进一步优化司法为民方式、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科技支撑。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改进各项工作  

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厚爱的理念,把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认真负责地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根据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行专题分析研究,制定并落实改进的具体措施。同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还需研究解决;二是一些法官业务能力还不能适应新时期审判执行工作的新要求,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过程中有些改革措施落实还不够到位,还需健全完善。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坚持不回避、不遮掩,紧紧依靠市委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古交市委八届八次会会精神,坚持和依靠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为根本,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深入推进过硬队伍建设。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我市转型升级、实现振兴崛起作出新贡献。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抓党建带队伍上有新作为。  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落实好“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努力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法官队伍。

二是坚持新发展理念,在服务古交经济转型发展上有新作为。  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之中,始终坚持依法审判与服务大局相统一,维护稳定与化解矛盾相结合,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防止冤错案件发生。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原则,准确把握司法政策,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依法制裁各类侵犯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妥善处理新形势下的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稳妥审理商事案件、涉企业纠纷,尽力采取“放水养鱼”等办案方式,努力防控各类风险,助力经济转型升级。坚持维护和监督并重,支持行政机关规范执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优化执行工作机制,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加大执行力度,破解执行难题。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上有新作为。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新变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推动完善“大调解”格局,加大矛盾纠纷的诉前化解力度。完善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方便群众诉讼。抓好巡回审判,就地开庭,就地审判,寓教于审,以案说法。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四是深化司法改革,在构建公正高效的审判机制上有新作为。  要围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完善管理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快完善和落实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等制度。健全与改革相适应的审判管理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深入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综合配套政策落地见效。

五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升级,在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上有新作为。  要继续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进一步推进信息化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要充分运用好现代科技手段,更加准确地分析研判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科学分析法院人员、案件情况,促进审判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强化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和监督,深化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公开”,更好地服务法官办案、服务群众诉讼、服务司法管理,全面提升法院工作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水平。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时代呼唤新作为。在新的一年里,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真抓实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动古交经济转型升级、实现振兴崛起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

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  

1、非监禁刑:  是指罪犯的行为虽然构成犯罪,但根据犯罪情节和罪犯的悔罪表现,对其实施的不需要在监狱中执行的刑罚。非监禁刑包括:有期徒刑缓刑、管制、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等。

2、拒执罪:  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司法责任制:  是指法官对案件的审理独立行使职权和独立承担责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具体包括建立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审判人员依法履职的保障机制、独立公正审判防范干扰机制、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机制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机制。

4、司法人员分类管理:  是指依据法院工作的性质、特点和规律,将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各类人员均实施单独职务序列,按不同的标准进行招录、使用、选任、晋升、考核、监督等,提供相应略有差别的待遇和保障机制,以最大限度地实现法院人员的合理配置。

5、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应用:  是指在各类案件办理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诉讼文件,能够随时电子化并上传到案件办理系统,经过文档化、数据化、结构化处理,实现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中各类业务应用的自动化、智能化,为全业务网络办理,全流程审判执行要素公开,面向法官、诉讼参与人和政务部门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6、智慧法院:  是指以确保公正、高效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实现人民法院高度智能化的运行与管理,向法官、当事人和社会各界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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